从“李公塘”到“人民塘”
李超琼,字紫璈,四川合江人,放牛娃出身的拔贡,青年时代在辽东做过多年军务幕僚。经过多次乡试,三十二岁才中举为官,先后在江南的溧阳、元和、阳湖、江阴、无锡、吴县任县令。他顾怜百姓,不阿长吏,不欺细民,每临一县,倾全力兴筑惠民工程,救百姓于水火;他不惜财政亏累,多次领头向上争取,为地方申报蠲免税赋;他洁身自好,处膏不润。他曾四次获得朝廷的“卓异”嘉奖,但到东到西,做来做去,一直只是个大清皇朝最基层的芝麻官——县令。光绪三十一年(1905)调任南汇县令时,他已经五十八岁了。
修补海塘为当时南汇县的第一要务。筑塘,最要紧是银子。他是个穷县令,县库却空空如也。每逢灾荒,他只能出头多方筹集赈灾钱粮,向上争取“截漕”济民,争取蠲免或部分蠲免百姓当年赋税。知县李超琼的“一人财政”,长年处于入不敷出、严重亏损中。
李超琼在取得了两万九千两积谷银借款之后,又从藩库借到了截漕银一万两。
浦东南汇新海塘筑成后,它相对王公塘而被叫做“新塘”。“李公塘”,最早以文字形式出现在书面文献中,是在民国十三年(1924)的《南汇县续志》。从来没有人题字勒碑,口口相传,自然而然而已。这就是口碑。
1949年8月,上海市长陈毅将军亲临浦东海塘决口指挥抢修加固(图片由上海浦东新区地方志办公室提供)
1949年农历六月二十九日晚,当年的六号台风正面袭击南汇的祝桥、老港。那天强风、暴雨,又恰好与天文高潮相遇,潮位高达五点一八米,李公塘又被冲决。海塘之内,汪洋一片。上海市长陈毅亲临海塘决口,冒雨指挥抢修加固。灾后,经陈毅提议,重生的李公塘改名为“人民塘”。
自治选举和生命尽头
宣统元年(1909)元月,朝廷有谕旨下达:“本年各省均应举行咨议局选举及筹办各州县地方自治。”闰二月,江苏省咨议局选举开始,上海县令李超琼担任上海县选区的初选监督。
初一一大早,他就乘着马车,冒着雨,开始对辖区内的十个选区逐个巡视。最先去了火神庙一带的第一选区。关帝庙一带是第二选区。西门外官契局一带是第四选区,返回县城,再出东门,商务分局一带是第三选区,看到选民“来者亦盛”。天后宫内的第五选区,情况也很不错。
初四是初选投票日。投票之箱,是事先封锁的。李超琼是初选监督,选票是否有效,都由他审决。投票场所,各种角色分职任事,形容整肃,井然有序。上海县衙里的丞、簿、尉等吏员也被调来帮忙。
这次选举,是晚清政治改革的内容之一。选举范围太小,代表性远远不够,但其意义非同小可。中国人在经过了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后,用选票选出参与公共事务的代表,毕竟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宣统元年(1909)闰二月十一日,是李超琼生命的最后一天。上午,督办津浦铁路大臣孙侍郎由京来沪,他去侍郎下榻的汇中西旅馆拜谒。上海道的蔡道台也在。下午,李超琼来到日晖港参加一条新建马路的通车礼。晚餐后,李超琼像往常一样,处理案牍至时钟敲过十点。然后写日记,这是他数十年未尝或辍的事情。
他回到自己的寝室,又与外甥徐子莪说了一会儿话。徐甥是二姐静恒的儿子,二姐夫去世后,一直在他的衙门里帮做收发。每天都一样,直到他脱衣就寝,徐甥才掩门出去。半夜里,忽然他房里传出叫人的铃声,待二儿子廷昂闻声赶到,常年积劳成疾的李超琼已经足伸目暝,与世长辞了。
李超琼晚年肖像(图片由苏州工业园区档案管理中心提供)
李超琼有四个儿子,老三早夭。此时,长子廷毅远在合江老家务农,老四廷侃在日本留学。老二廷昂正好来上海探亲,于是便成了父亲临终在场的唯一的儿子。
“处膏不润”,“其卒几无以为殓”
上海县令李超琼逝世的消息,在上海传得沸沸扬扬。《申报》称:“正任李县令身后萧条,(债务)积累颇重,殊觉惨然。”事实上,家里已经不名一钱,连丧葬费用都凑不出,“几无以为殓”
上海士绅行动起来,先由总工程局牵头,筹集白银一千两为李超琼治丧。然后,上海士绅在《新闻报》联名发表《上海士绅上督、抚电:为李故令乞恩免追亏欠》,向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请求破例免于追缴李超琼的亏欠。还公布了《故令亏欠细账》,说明李超琼的亏欠,都只是因公亏欠。
清朝廷对漕项拖欠的追讨向来严厉。即便是因公亏空,也要求地方主官负责弥补,不惜革职查办,变卖家产,哪怕人死了也要追讨到底。时任江苏巡抚的瑞澂对上海士绅们的联名请求的回应十分明确:“不能允准”。瑞澂做事,代表朝廷的意志,“公事公办”。
士绅领袖李平书是上海滩的社会活动家。一个月后的三月初十,他以上海士绅的名义,在小西门白云观为李超琼举办追悼大会,有市民一千多人参加。他亲自登台,向市民和报界公开李超琼“因公亏累细数”, 并且提出“筹备弥补之策”。
李平书讲话说,已故县令李超琼“于吴县任内亏银三万四千余两,南汇任内亏银四万一千余两,上海任内亏银五万五千余两,共银十三万两。”“丁、漕两项赔累”的直接原因是“钱价日跌,米价奇贵”。一切“有账可查”,“并非他项浪费”。他强烈呼吁督、抚衙门同意上报户部奏销。同时也建议,“应解之款,先行设法筹措解缴”。李超琼在吴县、南汇、上海欠缴的银两,其实与曾经任职的无锡等县,也有些连带因果关系,他建议,由无锡县士绅负责具体落实无锡等县的应解之款。
追悼会当天,李超琼曾任过知县的元和、吴县、溧阳、阳湖等八个县的士绅代表,也都应邀赶到上海小西门参加了追悼大会。他们纷纷要求重新拟定请求免追亏欠的呈文,以便列上自己的职衔和姓名,表达出他们相同的意愿。追悼大会变成了与巡抚意见唱反调的请愿大会。
晚清,辛丑条约签订后,财政入不敷出、严重亏空的州县,何止李超琼的上海县一个。“死竟无钱”的宝山县县令窦殿高便是一例;曾与李超琼共同力主冒着犯规之险,购进暹罗米百余担,平抑上海米价的南汇知县赖葆臣,也是一例。
然而,封建王朝的命数已经指日可待了,准与不准,早已不再由朝廷一方说了算了。如果把清王朝比作一棵大树,那么,上海、南汇、宝山诸县,松江、苏州诸府和江苏、浙江诸行省,都是大树生存仅能依赖的主要根系。这些根系蛀空烂透之日,便是大树轰然倒地之时。“落花流水春去也”,于是,所谓的李超琼亏累案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李公堤新貌
这场亏累案让人们再次认识了李超琼。八十高龄的石神杨葆光先生为李超琼编纂年谱,在年谱中并不避讳“亏累”的事实,但摆出了另一项事实:李超琼“历任二十余年,故里未增一亩之产” ;“身后不名一钱”。 辛亥光复后,李超琼的两位生前好友——任南京临时政府内务总长、江苏都督的程德全和任京师图书馆馆长的江瀚,分别为他的年谱作序。程德全在年谱序中说,把李超琼的最可贵之处,概括为四个字:“处膏不润”,“息息以民心为心”,“视民如家人父子,置一身毁誉于度外”。以至于“其卒也,几无以为殓。”
一个朝廷命官,该怎样安排身后之事?李超琼早有考虑:“气聚则生,气散则死。理之常也,夫何作怪。”回顾自己的人生,他说:“自维一介村甿,幸读书识字,遂忝窃一官,已为非分,而曾无补于君民,亦无益于家计。”而眼下,“时艰孔亟,方忧居寂处,不能效马革裹尸者以为报靖,则死又奚足惜耶?”
一旦自己“大限”,他请儿孙们记住并且照办的,有四点:一是不要请和尚、道士进门超度;二是棺材,“不得买重价者”,买二十多元钱的就足够了。后来了解了市场价格,在又一次提到身后事时,改为“在五十元之内”。三是寿衣,“可用旧有之”,缝一身绸子的裤褂,其它都用旧的衣裤。如果是冬天死,棉衣棉袍,现成就有,不必另买。切记不要多花钱。四是葬身之地,有就行,不要浪费土地。人若死在江南,就葬在江南;也可以照习俗运回四川安葬。运棺柩回川,“可将衣物、器具、书籍变卖”,充作资费。可以考虑葬在父亲墓的西边稍后丈把远的地方。不要花钱去请风水先生。
这段遗嘱的原文是:“我如不讳,勿用僧道进门。棺二十馀元者足矣。衣或缝一分䌷裤绔,馀皆用旧物。棉花衣袍褂,一一皆有。切勿多费。仍以孝衣一件穿上,我未脱服也。(本应缞麻,姑从俗耳)有地不费,即葬吴下,亦可如回川可葬大元府君墓西稍后丈许。对笔架丁峰两山间为向,即不求地师亦可。”
他还详细开列了自己的私人债务。他借着沈佺三千两银子,借汪南陔、马筱沅各一千两;借存义公商号三千两;借孙展云、吴粤生、李集甫各五百金。先前还借过李集甫三百两,都未还。曾借石怀觐、明寿经各八百银元。以上这些,都是没打欠条的“义债”,自己这辈子两手空空,无力偿还了。他寄希望于儿子们,相信哪天他们事业有成,一定记得偿还。他说,“负欠皆我之罪”。如果儿辈们“亦不能即偿”,就“只好求诸义友,缓以时日”。儿辈们应该“勉志求自立,他日有成,勿负人厚谊可也”。
李公堤上的李超琼塑像(图片由苏州工业园区档案管理中心提供)
2009年,李超琼逝世一百周年,苏州市纪委、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管委会在金鸡湖畔李公堤西段立李超琼雕像。
李超琼生前,曾为宝山县县令窦殿高(镇山)写过一副挽联:老友语即定评,戆而好辩多真气;近人诗可移赠,死竟无钱是好官。这条严苛的标准,也是他自己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