峥嵘岁月 . 在敌人心脏燃烧的红色火炬——上海旧警察中的地下党(节选之二)

关于作者 分享 返回

在敌人心脏燃烧的红色火炬——上海旧警察中的地下党(节选之二)

作者:走走 发表时间:2021-04-01 点击数:21

1946年,成功领导上海摊贩奋起抗争

 

image009.png

1946年共产党红色刊物《群众》上的报道


1946年12月1日,延安《解放日报》用很大的篇幅刊载了这样一则报道:“国民党当局,惨无人道,不顾民众死活,致使国统区人民饥寒交迫。自今年7月起,又对上海之摊贩实行打压,禁止经营。上海摊贩及各界民众奋起反抗,至11月30日止,当局出动大批警察武力镇压,迫害抗命之群众,当日有小贩七名中弹毙命,受伤者甚众。”12月2日,该报继续援引路透社消息:“全日军警向群众开枪至少在一百排以上。在军警屠刀下死伤的人数尚无法统计,至低限度死十人,伤百余人。”《解放日报》报道的这一事件,就是惊震中外、由中共“警委”领导的上海摊贩抗争运动。当时的《解放日报》、美联社、路透社、《申报》《新闻报》《文汇报》《大公报》《正言报》《联合晚报》等媒体单位对此事都作了详尽的采访报道。国民党当局这一行径,因媒体的关注迅速传遍海内外,引来了一片责骂之声。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侵占上海租界,上海完全沦陷。在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下,上海人民艰难度日,极盼解放。但在全国人民同仇敌忾,八年抗战胜利之后,盼来的却是国民党当局的横征暴敛和美帝国主义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大肆扩张。


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以后,尚未从日本帝国主义破坏中恢复元气的民族工商业,很快又陷入了国民党挑起的内战灾难之中。为在内战中不断取得美国的支持,南京国民政府迅速与其签订了大量不平等条约,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1946年11月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时人称之为“新二十一条”。通过该条约及其他一些条约,美国首先迅速增加对中国的资本输出。战后美国政府的对华投资,主要是给予蒋介石集团大量“美元援助”,其中包括推销美国过剩军农产品的“物资援助”。同时,美国各垄断财团也纷纷来华进行投资,开设大量各类工厂。美货的大量倾销和走私,从武器、石油、机器、金属及布匹、服装、鞋帽、火柴以至奶粉、牙刷、梳子和刮胡刀片等无所不包,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生产和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据统计,在1946年天津进口货物中,美货占了70%;上海的永安公司,美国产品占所有货物总数的80%。这就使中国广大城乡成了“无货不美”“有美皆备”的畸形状态,中国民族工商业则被排挤得无立足之地,这不仅加剧了中国民族工业资本的生存危机,使大批工厂减产甚至倒闭,也使成千上万工人沦入了失业大军,生活更加艰难,所以时人也把美货称作“美祸”。


美军也因此在中国横行不法,殴打中国人民,强奸中国妇女。(1946年9月22日晚,在上海发生美国水兵打死三轮车工人臧大咬子事件。1946年12月24日,在北平发生美军强奸北京大学女学生沈崇事件。)


与此同时,蒋介石为了维持其庞大的军事开支,挽救经济危机,除向美国借款外,滥发钞票,造成物价暴涨,以1936年物价指数为一百计算,到1947年2月,上涨达一万八千多倍。农村破产,工厂倒闭,失业人数增多。


唐振常主编的《上海史》估计,“1946年,上海市失业的产业工人共计30万,几乎等于全市80万产业工人的40%。许多人家在当光、卖光、吃光之后,全家挨饿。”而1946年上海市社会局统计室的统计也间接证实了这一点,据唐振常主编的《上海史》转引该局的统计称:“1946年1月至10月,上海工厂累计439家,总工人数仅有34586人。”在1946年下半年的5个月中,“仅上海、天津、重庆、汉口、广州等二十多个城市,倒闭的工厂和商店就有2.7万余家。在城市,失业人数大增。1946年下半年,仅上海、北平、南京三地失业或无业者即达260万人。……物价狂涨更给各阶层人民带来深重灾难,广大公教人员难以维持起码的生活。农民的情况更为悲惨,有的农民因粮食奇缺甚至易子而食。仅1946年,各地饿死人数即达1千万人。”


在物价一片暴涨中,广大市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温饱难以维持,经济毕现拮据,对于原有的大商场、大超市、大公司的正统货已无力消费,为了满足生活所需,市民不得不到处寻觅便宜货、旧货。另一方面,大批生活无着的市民和进城逃荒的农民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为自己寻找生路,他们见旧货市场稍显景气,便从各自的渠道收购、收集旧货,加入到摆摊设点的大军当中。适值二战结束不久,摊贩们弄到的也往往是一些走私美货、贪官污吏变卖的日伪物资以及破产工厂、商店倾销的积压货物和抗战结束后部分家庭迁徙的旧货,这些东西小到针头线脑、零食,大到家具、电器,品种繁多,花样齐全,价格低廉。这样一来买卖双方相互受益,迅速刺激了这一行业的发展。加之,摆摊设点大军固有的经营流动性大、销售方式灵活多变等特点,迅速吸引了绝大多数消费者,一时摊贩行业成了上海市民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行业。


image011.jpg

卖锁的上海小贩


当时上海摊贩的来源主要有:失业或半失业的工人、职员、店员;破产或半破产的中小企业主、店主;城市贫民以及为逃避征兵征粮和不堪负担的地租、赋税的上海附近乡镇居民和农民。摊贩每月的负担仅摊费就达好几千元。摊贩的本钱大多来源于家庭自有的积蓄,如变卖的财物及厂矿倒闭后分得的实物等,还有亲戚朋友的资助或借款。然而由于时局的动荡,经济的萧条,不少摊贩因无本钱或资金周转困难无奈向钱庄或高利贷借款。


1946年1月《文汇报》曾有报道称:一个摊贩一天的收入大约在1000法币到6000法币,可以养活3到5口人的家庭。但这里的“养活”只是指能维持最低的生活需要,“很多摊贩所吃的米饭并非人们通常吃的白米,而是那种很硬、很难吃的米,有时是吃玉米粉、玉米窝头或者是切面店里卖不掉的‘馒头’,很少能吃到肉,一般是青菜、豆腐之类;吃了菜以后,连菜汤也一块喝下。”


但为了生活,成千上万的人只得摆设小摊,贩卖零物,养活一家老小,因此摊贩人数越来越多,后来全市达到十余万人走上街头设摊的局面。由于摊贩这种经营模式和价格的冲击,又反过来影响一些正规商店的经营,加速了那些企业的倒闭。整个上海因摊贩行业的推波助澜,陷入了更加严重的经济危机。正规商店的捐税无力交纳,摊贩的流动性大,各种各样的捐税无法征收。摊贩们沿街摆摊设点,对交通和市容也造成一定影响。于是国民党政府便以“有碍市容”和“整顿交通”为由,决定对摊贩的经营加以种种限制和打击:1945年底下令把黄浦、老闸两区的摊贩限制于汉口路、郑家木桥(今福建南路)、牛庄路、汕头路等八条马路上营业;


1946年7月中旬,国民党上海市政府市政会议决定取缔黄浦、老闸两区摊贩,各条马路一律不准设摊,“劝令摊贩迁地营业或另谋生计”,并责成警察局于八、九、十三个月内把所有的摊贩取缔完毕;同年8月,市长吴国桢在警察训练所第四期毕业典礼上,向学警训话:“自9月1日起对于本市摊贩除小吃摊和香烟摊外,一律加以取缔,违者加以没收。”警察当局在取缔过程中,又常乘机对摊贩敲诈勒索,或处以罚款或没收货物,甚至拘留监禁。黄浦、老闸两区街头时常出现暴力执法。由于警察严加取缔,残酷迫害,一些摊贩被迫停止营业,家庭生活陷入绝境,这激起了他们日益强烈的反抗情绪。


当时遍布于上海城市街头巷尾、里弄社区的摊贩,数量虽多,但作为一个群体,却是一个人卑言微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几乎是城市社会最底层的群体。摊贩中还没有地下党组织,虽然各个区域的摊贩有摊贩同仁会,如邑庙豫园摊贩联谊会、戏院饮食物品摊贩同仁会等四个组织,但他们均以个人为单位,侧重于日常互助,集体与集体之间缺乏联系,难以形成整体抗争势力,被敲诈勒索或拘留监禁之后,往往只能唉声叹气或在街头哭闹一番。


应该说,1946年上海摊贩的抗争是摊贩及劳苦大众深受国民党当局剥削压榨,积怨已久的一次大爆发,国民党上海市政当局取缔摊贩只是这场抗争的一个直接导火索。但在这场斗争中,“警委”始终密切关注,同情和支持摊贩的斗争,他们通过对摊贩的宣传教育,因势利导,对抗争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促进作用。


这场抗争,“警委”黄浦分局支部的地下党员王振煊作为当时上海摊贩中唯一的地下党员起了重要作用。


王振煊在日伪统治时期就已打入日伪上海市警察局,在1945年国民党接管汪伪警察局,并对原有警察进行所谓“甄别”时,被开除出上海警察系统。后经过“警委”研究批准,王振煊成为一名摊贩,在黄浦区东新桥设摆水果摊,但他的党组织关系仍一直留在中共黄浦区警察分局支部。地下党的组织原则是单线联系。一般人员调动工作后,组织关系也应转到新的系统,但惟有警察局的地下党例外。凡是在警察局干过地下工作的,不论调到哪个系统,组织关系仍属警察局。所以尽管王振煊已离开警察局,仍是“警委”管辖范围内的一名党员。到国民党上海当局准备取缔摊贩时,因为有了近一年的摊贩生活经历,平时与摊贩群体也有较多接触,王振煊对广大摊贩艰难谋生的状况有更多感受,对国民党上海当局意欲取缔和迫害摊贩也深为不满。为此他向所在党支部和“警委”汇报,根据党中央关于开辟第二战线、努力在后方牵制敌人的指示精神,“警委”对此次汇报高度重视。“警委”认为:上海的摊贩人数众多,情况比较复杂,但大部分是来自社会最底层的贫苦群众,对国民党当局倒行逆施怀有强烈不满,现在当局要取缔摊贩,党组织应该抓住时机,加强领导,指导他们开展斗争。只要党组织加强对他们的宣传教育,便能使之成为一支难得的反蒋革命力量。现在国民党当局把摊贩驱赶到几条小路经营,在客观上使摊贩由原来的分散变得集中,这更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为此,指示“警委”委员姜敏、中共黄浦分局支部书记陈云升,和王振煊一起,利用国民党当局要求摊贩集中营业造成的机会,及时对摊贩们进行宣传教育。陈云升与王振煊接到指示后,商定由王振煊利用摊贩身份先在部分摊贩骨干中开展工作。这样,上海摊贩的斗争,就在党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始了。


陈云升、王振煊接受任务后,便首先在摊贩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针对国民党当局所谓取缔摊贩是因为在马路上设摊“有碍市容”,是为了“整顿交通”的“理由”,王振煊启发摊贩群众意识到:当局对美军驾驶吉普车横冲直撞,视中国人民如草芥,特别是肆无忌惮酒后开车而频发交通事故却不加以整顿,对饿殍遍地影响市容却熟视无睹,今天却要三令五申地取缔摊贩,剥夺自己靠此生存,养家糊口的唯一手段。


事实上,当时媒体对美军车辆肇事也时有批评。在陈云升、王振煊的教育、启发下,不少摊贩开始认识到国民党上海市政当局取缔摊贩完全是迫害自己的一个借口而已。他们还启发群众认识到,大家不得已而设摊谋生,正是国民党统治者的剥削压迫才使劳动人民的生活如此艰难,现在当局又要取缔摊贩,就会使自己求生无门,无路可走;倘若任由当局取缔,则全家势必饿死。在地下党的启发教育下,摊贩群众提高了觉悟,开始组织起来,为争生计、求生存与国民党当局进行抗争。


1946年8月底,在陈云升的直接领导下,黄浦区8条马路的摊贩经过商议,一致推选王振煊、余庆堂、史品芳、刘和尚等16人,组成了黄浦区摊贩委员会,为保卫生存权利,开始了合法斗争。从此,上海摊贩有了自己的组织。此后,作为摊贩群众中唯一中共地下党员的王振煊也根据“警委”和黄浦分局支部指示,积极推动摊贩请愿,并亲自参与同国民党上海当局的谈判,在上海摊贩反对美蒋压迫的斗争中发挥了引导的作用。


据当时的“警委”委员苗雁群1984年回忆:摊贩委员会成立以后,积极地与国民党当局进行了合法的斗争。首先,采用联名信的方式,由王振煊、余庆堂、史品芳分别送给国民党上海市政府和警察局,要求当局答复以下三点要求:(1)取消不准设摊的条令;(2)不准无端抓捕摊贩并立即释放在押人员;(3)立即归还没收货物。然而,国名党当局对此置若罔闻,反而大肆抓捕摊贩。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给当局施加压力,并争取广大市民的同情,“警委”决定采取第二步行动:组织摊贩进行请愿。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后,9月20日,黄浦区摊贩委员会组织三百余名摊贩于凌晨在浙江南路第3弄(今浙江南路89弄)首次集合,由王振煊代表摊贩委员会宣读通过了请愿书,随即大家推选王振煊、余庆堂、史品芳3人为请愿总代表。9点左右,请愿队伍手执彩色请愿标语,向国民党市政府进发,沿途高喊“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工作!”等口号。队伍由浙江南路经延安东路、江西中路,到了福州路市政府的门前,要求市长吴国桢接见。这天,一名市政府秘书出来接待,说市长不在,希望请愿队伍派代表进行谈判。于是,3位总代表分别化名刘纯、方小三、余阿土,带着请愿书到市政府三楼会客室,坚持要见市长吴国桢。但由于直到下午4点,仍未见到吴国桢;接待的秘书又一再保证会将代表来意转告给市长并给予回复;而“警委”得知情况后,也指示王振煊不要采取与敌人硬碰硬的动作。王在与另两位代表商议后,出来向摊贩们作了汇报,队伍也随即解散,回去听候答复。


image013.jpg

请愿的摊贩


当晚,“警委”对请愿情况作了研究,认为代表们未见到吴国桢就回来,在政治上给敌人的压力也就不大,这主要因为群众发动还不够,大家缺乏斗争的耐心。“警委”分析了斗争发展的几种可能:一是政府可能不理不睬地拖着;二是鉴于群众的斗争情结高涨而采取怀柔政策,适当满足摊贩的部分要求;三是采取高压政策。所以,以后的斗争,要进一步揭露敌人,更紧密地结合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孤立敌人,团结群众,并要造成更大的声势,迫使敌人给予答复。因此,“警委”决定组织群众进行第二次请愿。


摊贩请愿委员会正在着手筹备第二次请愿时,忽然接到当局通知,指名刘纯、方小三、余阿土于21日下午2点去市政府谈话。“警委”即对谈判对策与谈判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向陈云升作了简单交代,由陈去与代表们商议。商定的谈判要求主要有以下三点:(1)摊贩是在“准许设摊”的地方营业的,既已“准许”,当局不应出尔反尔进行“取缔”;(2)摊贩家中都有老有小,政府一再取缔,已严重影响生活,对此后果,政府应予考虑;(3)如果政府执意要取缔,务必解决好摊贩的生计。这次谈判在二楼的会议室进行,由吴国桢亲自出马。听罢代表们义正词严的陈诉后,吴国桢慢吞吞地重复说明了政府要在十月底把黄浦、老闸两区的摊贩全部取缔的决定,要摊贩听政府的话。他声明此事没有通融余地,“如若不从,依法惩处!”代表们据理驳斥,指出在政府规定的地点设摊无碍于市容和交通,并陈诉了数万摊贩设摊糊口的艰辛,如政府执意取缔,应考虑后果,并要求政府安排出路。但吴国桢不顾代表们义正词严的陈诉,悍然重申:“取缔摊贩,方针已定,如若违反,必惩不贷!”并表示,到十月底如果不取缔光,要撤黄浦、老闸二个警察局长的职。说罢竟拂袖而去,谈判没有成功。


得知吴国桢的上述强硬态度后,上海各警察分局局长都生怕丢了头上的乌纱帽,于是都竭力督促下属警员,不遗余力地取缔摊贩。凡遇抗命者,连货带人,一并抓走。这也使得“警委”立即意识到敌人有可能采取高压政策。为此,必须提高警惕,改变斗争策略,以灵活多样的斗争方式与敌人周旋,因而指示陈云生、王振煊要注意保存革命力量,避免与敌人硬拼,同时又要懂得群众受到的压力越大,反抗情绪就越强烈,所以我们必须坚定斗争信心,不断深入发动群众,启发群众的自觉性,运用群众智慧,以灵活多样的斗争方式去与敌人周旋,以取得对敌斗争的主动权。


陈云升、王振煊会同摊贩委员会及群众骨干反复商议后,决定采取如下措施:由摊贩委员会派员轮流在黄浦区警察分局对面及摊贩营业的马路两端值勤,与陈云升在警局内部安排的交通警、地下党员史广发相配合传递情报,史在值班处摘下白袖,即暗示警察即将前往取缔,而值勤的摊贩立即通知所有摊贩即时藏匿,等警察一走,大家再出来继续营业。这个方法很灵,使吴国桢命令黄浦、老闸两分局专门组织的“摊贩取缔组”的行动常常落空。摊贩群众高兴地把这种斗争方式称之为“打游击”,群众在“打游击”的实践中,增强了团结,提高了斗志。


时至10月,眼看3个月限期将到,原定取缔摊贩的目的未能达到。市政府又强调“政令之推行,必须彻底”,下令“自11月1日起,黄浦、老闸两区所有摊贩除不防碍交通的书报摊贩外,其余一律取缔”。市警察局长宣铁吾命令分局长派长警专责执行,“如再发现违反规定之摊贩,以渎职论处”。


10月27日,另有一批摊贩代表前往市府请愿,结果却遭到吴国桢严词申斥拒绝。“代表们痛哭流涕之余惟有恳求当局暂缓执行取缔日期,同时另行指定适当空地集中营业。”得知这一结果后,黄浦、老闸两区摊贩们于10月28日上午9点半再次聚会,并推举王振煊等人带着东新桥、郑家木桥、老北门、紫金街、天主堂街等水果、面食摊贩约100多人至市政府请愿。到达市政府以后,摊贩们推举东新桥水果摊贩王振煊、郑家木桥肥皂摊贩史品方为代表求见市长,“请求缓于取缔或指定地区设摊以免失业之痛苦”。当时,市政府一张姓科长出来接见,并称“市长今日因晋谒蒋主席未在,当于三日后予以答复”,并劝各行散去。经代表告知,各摊贩于10时即行散去,秩序良好,并无意外发生。


然而,摊贩们等了半个月仍未获得任何答复。1946年11月下旬,警察局取缔摊贩的行动进入高潮。而摊贩们也因为“打游击”的日子久了,难免露出破绽。黄浦分局局长杜醇就看出了其中的名堂,觉察到制服警已对付不了摊贩,于是密令一个姓凌的股长带领便衣警察进行突然袭击。


1946年11月20日凌晨,黄浦分局调用两辆大卡车,悄悄地分别开进汉口路、郑家木桥附近,便衣警察就埋伏于这两条马路的周围,他们听到号令后,即从两头夹击。便衣警察见摊贩就抓,见货物就抢,一时间把摊贩连人带货几乎全部装进卡车,直驶黄浦分局。接着,老闸分局也如法炮制。连续几天后,黄浦、老闸二分局拘禁的摊贩竟达千人以上。其中,黄浦警察分局仅在4天内就捕获了三百多名小贩:27日192名,28日123名,29日22名,30日12名。


国民党当局的疯狂抓捕,蛮横的高压政策,激起了摊贩群众的极大愤慨。11月28日上午,许多摊贩和家属自发集中在金陵东路宝兴里弄口,商议如何对付当局的迫害。“警委”领导人员随同陈云升、王振煊等也来到群众之中,听取群众要求,观察群众情绪。他们看到,摊贩群众经过前一段时期的斗争锻炼,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目前,群众的情绪已由单纯的经济要求明显地发展为对政府当局政策的强烈不满。而当时大批摊贩的被捕,已震动了社会各界,有的行业已公开声援摊贩斗争。据此,“警委”认为有条件搞一次较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以扩大影响,打击敌人。“警委”还认为这次斗争除发动摊贩外,应该包括摊贩家属。同时,还要发动全市群众在各区积极呼应,使敌人疲于应付。


为确保行动成功,“警委”要求在斗争过程中严密组织,不提政治口号,以保护骨干力量。同时,还通过警察分局内的地下党员,及时传递监狱内外的情况,使被关押者也能配合外面的群众抗争,以起到内外呼应、壮大声势的作用。“警委”的这一意图很快通过摊贩委员会变为群众的大规模行动。


适值冬季,11月下旬,冷空气突袭上海,几天内有数百人冻死在街头。11月30日《申报》曾以“寒流袭上海,路有冻死骨”为标题报道。而《新华日报》12月2日更是报出了因冻饿而死的具体人数,称:“连日严寒袭沪,街头冻死者极多。自十一月廿四日至廿九日街道中冻尸数目计:二十四日成人尸九具,孩尸五十四具,二十五日成人尸八具,孩尸八十六具,二十六日成人尸十三具,孩尸五十九具,二十七日成人尸十五具,孩尸一百一十具,二十八日成人尸十二具,孩尸七十四具,二十九日成人尸十九具,孩尸八十六具。合计六日来成人路尸七十六具,孩尸达四百六十九具。”


当时,“警委”获知拘捕所内的被囚摊贩均衣着单薄,而警局方面日供黄糙米二小罐,以致各小贩饥寒交迫,许多人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后,趁势通过黄浦区摊贩委员会发动被拘摊贩家属于翌晨去黄浦分局探望亲友并送衣送饭;另一方面提出释放摊贩、发还货物、准许设摊等要求。


12月2日,《文汇报》曾登载了两名被囚摊贩的控诉:“我们被抓送到黄浦分局,被关在牢里,不给我们水喝,不给我们东西吃,我们叫了,我们要水喝。他们拿来了自来水龙头,猛烈地向我们开放,我们吃不消那么冷的水,都狂叫了,可是他们把水冲满了牢监,使我们浸在水里,那么冷的天,有几个死了!另一个摊贩说:我们被水泡了几天,我们饿了,他们拿从我们这里充公的橘子、面包等卖给我们,每个二千、三千不等,没有钱买只有饿死。东西是我们的,充公了,却要卖给我们吃,我们不能设摊,我们就没有饭吃,我们不怕他们说我们是‘暴徒’、是‘暴乱份子’、是‘共产党’,我们急了,家里有爷娘,有子女,我们要的是活,是活命!”“我侄子因卖黄豆芽被捕,在黄浦分局关了三天三夜,没有饭吃,买一个面包需一千元,作孽作孽”……


正是由于警察局对在押摊贩的如此种种虐待,使原本怨恨已久的摊贩及家属忍无可忍,最终引发了一场遍及全上海的市民骚动。1946年11月30日拂晓,三千多名摊贩及家属包围了黄浦区警察分局,嚷着要进监狱送衣送饭,要求立即放人,门警不允。争执、拉扯、吵嚷声不断传入监房。被拘摊贩闻听后纷纷叫喊起来:“冻死人啦!饿死人啦!”监狱外的广大摊贩及其家属立即将大饼、油条往监内投去,并高呼:“我们要饭吃!”“要求立即释放摊贩!”一时间群情激奋,人声鼎沸,交通也为之阻断。8时左右,部分家属因与门警争执许久仍不能入内而愈益气愤,人群中有人喊“冲”,人流便朝监狱大门涌去,准备冲进警局,吓得杜醇赶紧下令关闭大门(当时黄浦分局的大门,是现在分局的第二道门,现在的第一道门及围墙,就是这次斗争后建造起来的),形成了双方在大门内外相持的局面。


image015.png

当局开水龙喷射


当局见这种情况,当即派出大批警察前来镇压,两辆红色警车拉着刺耳的警报呼啸而来,后面跟着出夜差下班后待命的外勤警察,他们挥舞警棍、皮带以及被扣摊贩的竹棒等,大打出手,众多摊贩及家属在武力和警车的冲击下四散逃走,一俟警车停下,又从四面八方围上来。市警察局无奈,只好调来保安警察到黄浦警察分局戒备。人群方才渐渐安静下来。许多年以后,《文汇报》记者唐海在回忆中写道:“在暴动过程中,我多次在摊贩中采访,而且进入了当时暴动中心国民党黄浦警察分局,亲眼目睹了当时暴动的过程”,听到了“有人将话题扯到被枪弹打伤的人,被马蹄踏伤的人,被刺刀杀伤的人,被木棍击伤的人,他们虽然不知道究竟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被捉去了多少人,但是有好几个是在他们中间倒下去的,他们都亲眼看见。”


上午11时,黄浦、老闸两区摊贩代表郑芝章、任剑生、周以忠等向市参议会请愿。午后,监狱外的广大摊贩及其家属仍然集中等候着代表的消息,当局见群众仍然不散,金陵东路交通也阻断了,便增加了预备队前往镇压,调用了消防车,开水龙喷射,驱散群众,但群众驱而不散,越聚越多。下午4时,摊贩代表包桂枝等陪同被警察打伤的摊贩季根年向市参议会声诉。市参议会推派参议员唐世昌、王先青、朱文德到黄浦警察分局调查。5时许,东南方向保安警察开枪示威,突有枪声数响,分局派警察搜索长沙商栈(今长沙旅社)、中汇大楼(今上海博物馆)及各个路口,抓捕了“嫌疑人”二批共64人。


此时,聚集在金陵东路的群众已被驱赶到了福建南路口一带。突然有人叫骂金陵东路248号高生大纸店楼上有人倾倒沸水,于是群情激愤,纷以砖头石块袭击,已打烊的高生大纸店窗玻璃全被击碎。黄浦警察分局派警察前往弹压、驱散。晚上9时,群众复聚,将高生大纸店的印刷机、切纸机、铅字等捣毁,并将所存纸张、簿册等货搬至马路上焚毁。市警察局派骑巡队配合镇压,此时,“警委”警觉到斗争如任其自然发展,不予正确引导,就有可能酿成严重的流血事件,于是就派陈云升找到王振煊,要他注意隐蔽自己,掌握斗争策略,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争取包括警察和保安队在内的更多人的同情。同时,又指示他选择一些有利于争取多数的口号,如“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摊贩与警察无冤无仇”,“你们也有做摊贩的亲朋”等等。王振煊立即冷静下来,通过摊贩委员会贯彻了“警委”的指示。正确的口号明显地起着作用,斗争得到了沿路商店的支持,原来对摊贩逼得很紧的保安队、马队等,一路上听了宣传以后,愈来愈松劲,最后马队竟弃下摊贩不管,自行离去了。摊贩们则重又活跃在金陵东路上。


下午6时许,市长吴国桢来到黄浦警察分局查问,并同参议员、各报记者一起看了拘留所,当场从后门释放了已拘“嫌疑人”23人。摊贩们欢欣鼓舞,队伍立即分东西两路,向路旁商店宣传斗争情况,并沿途高呼:“感谢商店同情支持!”许多商店同情摊贩斗争,用停止营业的方式表示支持,形成了一次局部性的“罢市”。这天的斗争一直持续,午夜,黄浦警察分局又抓“嫌疑人”12人,群众才逐渐散去。


据《申报》报道,吴国桢12月l日发表了广播讲话,讲话中说:“……谓,在拘留所内,有摊贩饿死冻死,昨日本人、参议员及新闻记者多人,曾同往黄浦分局查问察看,绝无此事。”“昨并有谣称,警局开枪击死人民,更绝无其事。”吴国桢公开否定此事,这更加激起了摊贩们的愤慨。


当天晚上,“警委”召开会议研究斗争动向。为了扩大社会影响,争取更大胜利,决定第二天适当扩大斗争范围,并加强宣传。摊贩委员会按照“警委”指示,连夜研究确定第二天的行动部署:由王振煊带领部分群众仍活动于黄浦地区,争取商店职工罢市支持;委员余阿土等人,连夜去联络条件已成熟的老闸区摊贩,迅速响应黄浦区的斗争;其余委员去邑庙等区进行宣传,争取各界的同情和支持。同时,还由陈云升通过“警委”党的系统与有关分局的地下组织联系,支持明天的群众斗争。


第二天12月1日国民党市政府下令全市戒严。清晨2时,各路分头按预定步骤行动。五千多名摊贩及群众再度包围了黄浦、老闸警察分局,大批摊贩及群众由西向东进入黄浦区金陵东路、宁海东路。他们用石块、竹杠与警察对垒,黄浦警察分局又派警察前往镇压,拘捕“嫌疑人”10人。10时左右,又闻枪声数响,似来自中汇大楼。分局封锁外围,逐层搜查中汇大楼,至下午2时许,警察一无所获。此时,老北门有一家水果行被人捣毁,黄浦警察分局又抓捕“嫌疑人”6人。当日,黄浦区的大部分商店和老闸区一部分商店,包括四大公司在内,都停止了营业,邑庙等区的商店也支持响应,而形成了全市性的罢市局面。上海许多公共汽车、电车停运,各界群众以自己的方式支持摊贩的正义斗争。


摊贩们一路与警察、宪兵英勇搏斗,高呼口号,并向商店、行人散发传单,向政府提出四点要求:(1)即日起准许摊贩在马路上设摊营业;(2)立即释放被捕摊贩;(3)严惩屠杀摊贩的凶手;(4)抚恤被残杀的摊贩及其家属。同日,摊贩代表赴市参议会声明打毁商店、汽车等与摊贩无关。


这天,国民党当局调动了大批警察,带着水枪、警棍等对付群众,摊贩群众英勇反抗,有数十人受伤。市警察局长发出通知:凡有暴力反抗情况,可予当场击毙,格杀勿论。淞沪警备司令部布告:再有暴力反抗情事,概予格杀不贷。市长吴国桢发表广播讲话:限令全市商店明起照常营业,如有损及人民生命财产,危害公共秩序者,格杀勿论。傍晚,“警委”获知警备司令部已开到大批军队。鉴于斗争已取得一定胜利,群众也需要休整,为避免不必要的牺牲,保存革命力量,“警委”决定收兵,停止继续行动。


12月2日,摊贩代表再度赴市参议会请愿:1、遵照市府规定,在黄浦、老闸两区内,觅定公私空地,集中营业;2、未觅妥空地前,暂缓取缔;3、请求警局发还已没收的摊器及货品。


在“警委”的领导下,经过上海摊贩及各界群众的配合努力,摊贩们赢得了舆论,赢得了同情,国民党当局终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被迫接受了摊贩们正义的要求,将部分货物陆续发还了摊贩;警察局长宣铁吾对属下伤人事件,也作了公开的道歉,并撤换了黄浦分局局长杜醇。


12月7日上午9点,市警局邀请了本局行政处处长方志超、老闸分局副局长宋安民、卫生局科长凌叙酋、公用局专员陈克家、社会局专员杨钜松、摊贩总代表郑子良及行政股长等二十余人,共同商讨黄浦老闸两区设摊问题,会议决议:(一)黄浦老闸两区摊贩夏秋季上午七时,春冬季上午八时以前,准许摆设吃食摊(如粢饭、豆浆、油条、烧饼之类)。(二)该两区摊贩晚间可否摆设一节,各代表意见不一,决议呈请市府核决。(三)关于开放该两区固定建筑之菜场,容纳摊贩一案,原则通过。(四)两区内公私空地,准许摊贩集中营业。


此后,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不断胜利和国统区人民反对美蒋国民党第二条战线的发展,国民党南京政府和上海地方当局疲于应付两条战线上节节败退的局面,而无暇顾及摊贩是否“妨碍交通”,他们对摊贩设摊营业也不再横加干预和取缔,上海的摊贩抗争终以取得重大胜利而告终。毛泽东称因国民党压迫摊贩引起的上海市民骚动和北平学生抗暴运动,“标志着蒋管区人民斗争的新高涨”。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