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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把手”变成“一霸手”之后 ——原上海健康职业学院院长巫向前贪污受贿犯罪纪实

作者:张志萍 发表时间:2016-09-20 点击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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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被告人出庭”,随着审判长的一声命令,一名中等个头中年男子被法警押上了被告席。这天,法院开庭审理的是原上海健康职业学院院长巫向前贪污受贿案。


巫向前,1957年5月出生于上海,教授、硕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巫向前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医学检验专业。2006年被评为上海市职教特级校长,曾担任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下称“医高专”)校长(副局级)、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下称“卫校”)校长、嘉定区真新新村街道养老院管理委员会主任、上海新华进修学院院长、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有着众多亮丽头衔和光环的巫向前,在担任校长的十多年里,却干下了许多龌龊的勾当,沦落为贪腐的败类。

 

虚增外教工资,侵吞巨款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交通大学卫生专科学校属于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有各自独立的账户,出纳和会计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巫向前主要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具体分管财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医高专”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主任李明(另案处理)同时兼任“卫校”国际教育部主任。


2002年起,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校(现名为上海医药高等学校)与英国BBS大学开办中英班,专门招收中专学历的学生,学费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一年后,又和美国BJU大学合作开办中美合作护理班,招收高职学历的学生,学费每人每年1.5万元。“卫校”、“医高专”从学生学费中提取35%专门用于支付中英班、中美班外教的工资、奖金、出差等费用。


随着学校对外办学规模越来越大,学费收入猛增,外方35%经费明显用不完。2006年9月,李明来找巫向前商量。巫向前说:“对外办学工作很辛苦,可以想办法从外方经费中拿出点钱来大家分分。”


听了巫向前的“建议”,心领神会的李明马上着手操作:将外教签字后的6000元工资凭据改成9000元;5060元工资的“5”改成“8”;100元的交通费或100元活动费凭据上的“100”改成“8000”或者“9000”,最后再写上中文金额的大写……通过虚增外教工资,即虚增单个外教的工资数额、虚列代课外教的人数,来套取经费。


“医高专”外籍教师Lee说:“我在2007年时通过招聘来到学校,当时说好我的收入基本工资、伙食补贴等大约为800美元。李明跟我解释说,考虑到我是管理人员,应该增加工资,但又担心新校长不同意,所以采取变通的办法,给我和我太太每人增加了9000元的工资,连续给了三个月。现在我看到的这些单子,上面都是我的亲笔签名,但是金额都不对。我从来没有拿过签收单上所写的8055元、8060元,我签过字的单子上面数额有的是5000多元,有的是100元,我签收的单子上是没有中文数字和印章的……”


最开始的十来个月,巫向前每个月分到的金额为4万元左右。之后,因为套取的数额多了,每个月增加到5万元左右。2010、2011年,中英班、中美班的教学规模达到最高峰时,巫向前每个月可以分到6万多。


自2006年9月至2013年3月,巫向前伙同李明,采用虚增和提高外籍教师工资的手段,多次套取“医高专”、“卫校”现金共计人民币720万余元予以侵吞,其中巫向前个人分得400余万元。

这些钱,被巫向前以他父亲、女儿名义购得两套房产、为女儿兑换美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将186万元转入他哥哥账户中。

 

虚设费用,套取养老院现金


嘉定区真新养老院是真新街道于2002年全额投资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03年,街道以租赁承包的形式,全权委托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生技术学院(现为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进行经营管理。经营期间,街道不再对真新养老院进行投资和补贴。甲方真新街道每年按50万向乙方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生技术学院收取国有资产占有费。


为协调养老院相关事项,双方合作成立了管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推荐院长人选。院长受管委会领导。管委会与院长签订了委托管理、自负盈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聘用合同。


2008年6月份,“医高专”和“卫校”任命杜刚为真新养老院院长,刘俊(另案处理)为常务副院长。名义上,杜刚为养老院院长,实则上,他每周只去两天,日常工作一直有常务副院长刘俊主持。


因杜刚和刘俊分别将在2008年11月和2009年11月退休,为此,巫向前专门与街道商量,两人办理退休手续后,由真新养老院管委会出面,以管理方法人和养老院法人的名义和他们签订聘用合同,街道领导也同意了。


聘任合同明确规定了刘俊、杜刚的工资、津贴,但他们想要在工资之外,从真新养老院以其它名义额外领取酬劳,此举需要管委会主任巫向前签字同意,因此,他们希望巫向前能和他们一起拿“奖励费”。


2010年2月前,养老院效益日益见好,此时,由巫向前同意,在每月发给杜刚和刘俊的奖励费中,发给巫向前1.7万元。从2010年2月到2013年3月,巫向前从陈林海处共拿到59.5万元的“奖励费”。


作为福利性质的养老院,按规定是不允许有较多盈利的。即使有盈利,也应该投入到养老院的自身发展、老人福利等方面。


2012年,养老院财务账上产生的盈余每月有5、6万元或7、8万元或更多。刘俊将此情况告诉了巫向前。巫向前心想,盈利的钱放在账上太多,到年底不好处理,还是想办法分期分批提出来处理掉,或者到外面开些发票入账。刘俊听后马上“领悟”了,先后多次采用虚开工程款发票、建筑材料款、维修费发票、会务费发票等方法,每次套现几万元、十万余元不等。将发票入账后套出的钱,和巫向前平分。


2009年6月至2013年4月,巫向前伙同刘俊采用虚设工程费、会务费等手段,虚开发票,多次套取真新养老院现金共计110万余元予以侵吞,巫向前个人分得55万余元。


公权私用,侵吞进修学院公款


1996年,由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校成立民办非企社会力量办学的新华进修学院,主要承担举办自学考试、各类学生的考试辅导培训班。巫向前担任该学院的法人代表,具体分管学校的财务工作。


顾林青(另案处理),“卫校”财务处副处长。从2006年开始,作为“医高专”、“卫校”、新华进修学院三个学校财务工作第一负责人,顾林青的主要职责包括预决算、报表、日常管理等方面;而巫向前则是这三个学校的校长、法人代表。


2010年10月,顾林青跟巫向前说,现在是吃蟹的季节,可以去买点大闸蟹,用于公务交际及财务处职工福利。巫向前同意并让顾林青去办这件事情。


大闸蟹买好后,顾林青告知巫向前说,买蟹的发票不太好报销,能否开其他发票?最好能多开点,套一点“活络钱”,以便日后备用。巫向前听后没有反对。“聪明”的顾林青就到阳澄湖某蟹庄以“水产品”、“会务费”的名义,虚开了三张空白发票,金额为6.3万余元,经巫向前签字审批后,到新华进修学校报销套取现金。


之后,顾林青为了有所表示,多次拿着装有现金的信封到巫向前办公室,都被巫向前拒绝了。


2013年4月,巫向前调离到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工作。2014年6、7月份,顾林青打电话约巫向前见面。到了巫向前家小区楼下,顾林青打电话给巫向前,巫向前下来后,和顾林青坐在顾林青车后排,顾林青拿出一个装有3万元现金的牛皮纸档案袋给巫向前。这3万元,2015年4月被巫向前用于支付他母亲住院的治疗费用。

 

接受请托,收受巨额贿赂


2004年,经上海市发改委批准,由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在南汇医学园区启动建设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新校区一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人是广东茂名建筑公司余丹丹(另案处理)。


“医高专”南汇新校区一二期项目开工,当时只有少部分前期资金,项目就开工了,后来就靠银行贷款滚动开发。由于资金相当紧张,学校借贷银行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总包与分包之间资金短缺,所以一直拖欠杨文的工程款。余丹丹的压力很大。


2007年之前,基建账户是设在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以下简称“二医大”)的,要拿到钱,必须要走完“二医大”的审批手续后才能支付工程款。2006年10月和2009年9月,余丹丹两次找到巫向前,希望他能“多关心关心”,帮忙催促支付工程队拖欠的款项。巫向前多次“破例”找有关人员催促“二医大”财务,帮余丹丹打招呼;2007年之后,基建账户转到“医高专”了,只要巫向前签字,就可以直接支付工程款了。


拿到工程款的余丹丹知道“投桃报李”,从工地保险箱中的劳务费等备用金中取出20万元现金。之后打电话给巫向前,说有事情想聊聊。当天,在杨浦区“医高专”老校区附近一个路口,余丹丹打开巫向前车后排车门,将装有20万现金的袋子放在了后排座位上;2009年暑假过后,在巫向前办公室,余丹丹又送去10万元“感谢费”……


当“一把手”变成“一霸手”,“群言堂”变成“一言堂”,领导干部就走上了犯错误的“快车道”。

 

“金黄银白,但见了眼红心黑,哪知头上有青天”。


2014年9月22日,巫向前被立案侦查;同日,巫向前被依法刑事拘留;10月8日,巫向前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逮捕。2015年1月23日,巫向前被依法提起公诉。


身陷囹圄,巫向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自2008年被提为副局级以后,错误地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凭自己在上海职业教育的教学工作经验,吃吃老本是完全足够的了,现在应该为自己多考虑考虑了。对有利可图的活动比较积极,对组织各类报告会能推则推;愿意多听顺耳的,自己多年来党所教育的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很大的扭曲,一次次伸出了不该伸的贪欲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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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向前


“这次市纪委对‘医高专’所查处的问题,我自己感到有很大的责任。在日常管理中,工作目标讲得比较多,轻视了思想目标建设。只要对我忠诚,做好工作,我可以尽可能为这个‘小团体’创造条件,给足‘实惠’。在平时,他们也尽力讨好我,可能他们也感觉到,我的思想行为对‘贪’字并不十分反感,所以他们在为创造一些‘贪’的资源时,尽可能想办法多贪,这个根子在于我所谓‘行不正、言不顺’、‘上梁不正下梁歪’,我贪婪的瘟疫同时也传给了他们。在整个受贿、贪污过程中,将公有的变成集体的(小团体的),再将集体的变成个人的,用分配作为借口,变相侵占国家资源,最后贪污了国家资源,这种随着物质或金钱的层次递进和走向,事情的性质发生巨大的变化,真是令人深省!”


2015年3月24日,失去自由已有半年多的巫向前一改往日的风度翩翩,神色萎靡地出现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面对庄严的法庭,站在被告席上的巫向前涕泪俱下:“我一次次为这不干净的钱担惊受怕,却一次次为此寻找所谓‘理由’。只有在此刻,我才深切地体会到,昨天你不在乎对你的监管,换成今天对你分分秒秒的监管;昨天你不愿意接受党对你的领导,换成今天党对你的日夜关心。走进这一死胡同,教训刻骨铭心。”多么痛的领悟!可惜,再深刻的忏悔也悔之已晚。等待巫向前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中除巫向前外,其余人物都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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