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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失的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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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失的乡村

张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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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乡村趴在一段故黄河的漫滩里已经数百年,无论这个世界多么吵闹与动荡,在过往的时间里,它一直默无声息地过着自己的清苦岁月。一代又一代乡人被命运遣到这里,野草一样喝风淋雨,被层出不穷的强人呼来斥去,仍顽强地把自己的村子一点儿一点儿地撑大,撑大到有成团的炊烟升起,有大群的倦鸟归来,有分不清的鸡鸣狗吠,有呼啸顽劣的孩童结伴出没,时间让漫河滩里最初的数点茅屋变成了一个黑压压的村子。在35岁之前,我绝大多数时间与这个村庄朝夕相处,它的物质人生在我少年、青年、成年的世界里以最质朴原始的面貌化作了生命的记忆。如今在我远走他乡,故土成了内心的驿站后,突然发现那些记忆其实非常残忍。


乡野间的娱乐


乡野并不缺少娱乐的历史,只是鲜有记录罢了。


我记忆深处最惊心动魄的一场乡野间娱乐是以械斗的形式戏剧般结束的。这场被村中老人斥骂为吃饱了没事干的娱乐即使放在今天都是震撼人心的,1974年的冬天,两个邻村但并非一个大队的人约定,在故黄河的漫滩里来一场球赛,比比到底哪个村的水平高。于是,就在秋雨寒风冬雪摆弄了一遍又一遍的一块生产队的红薯地上,两个村的年轻人进行了一场足球比赛。我所奇怪的是,那个时候的乡村怎么就有了一场球赛呢?四十多年过去,再难在乡野间找场球赛看。比赛是在下午大约两点钟举行的,球场东西方向,地冻得梆梆的,高高低低,到处是大大小小的坷垃,西北风呜呜地刮,天上有苍白的太阳。来看热闹的人太多了,大冬天没农活,人旺盛的精力无处宣泄,都跑到漫河滩里来了。看球的人里三层外三层,没有一个人愿意把手拿出袖筒,只是抬起脸死命地嚎叫着助威。球场上,人的衣着各异,有红绒衣,也有黑袄头,有穿着棉裤上场的,也有穿秋衣秋裤的,村上的再武因是部队复员,见过世面,穿的是部队的大裤衩!他惊世骇俗的出场让己方阵营一片喝彩对方阵营一阵嘲笑,喝彩的人认为他硬气,嘲笑的人认为他傻瓜。



就在西北风里,故黄河滩人声鼎沸,皮球在横七竖八的人腿间穿来穿去,在追逐的人群头上飞来飞去,不停地人仰马翻,不停有对脚后的嘭嘭闷响。那个做裁判的人好像棉鞋不跟脚,好多次把鞋跑掉了,人不得不停下来穿鞋,哨子很少在他嘴里响,球不出界基本上不算犯规。人越积越多,自然地分成两个阵营,球赛变成了一个大队与另一个大队的对抗。所有的人情绪激昂,疯狂跺脚,既是加油,也是取暖。双方所有的助威由于天气寒冷都只剩下一个字:“好——”惊天动地,整齐划一,此起彼伏。就在一个又一个的跌倒爬起、挤扛推搡、气喘如牛间,不知为什么,突然球场上就打起来,先是两个人,接着三个人、四个人……眨眼间变成了双方球员。裁判扔了哨子,挥舞胳膊,张着大嘴,跳来跳去,像个猿猴,场面无法控制。更糟糕的事情紧接着发生了,站着看热闹的人群里有双方球员的亲兄亲弟、叔伯兄弟、表兄表弟、拜把子兄弟,哪里吃得住,于是扑打进来。更加混乱的是,一个村子里的人紧随着卷进来,一个大队的人又紧随着卷进来,大人对大人,小孩对小孩,整个河滩到处是黑压压扭作一团的人群!


打到最后,像球赛一样不分胜负。双方自发产生的首领最后约定,明儿正午太阳当顶,再次开打。很快,各个生产队也产生了自己的小首领,每个人都咬牙发誓去哪里哪里约请自己的什么什么多么多么厉害的朋友来助阵,双方互不服气地叫嚷着明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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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日上三杆后,离正晌午还远着,战场上就不断积聚着人群,双方都有拖拉机不停地往返,卸下一车人又卸下一车人。不少人腰扎功夫带,手里拿着三节棍、钢鞭、白拉杆、流星锤……在己方半场跳跃腾挪,活动胳膊腿,还有朋友间相互指点切磋的。这些都是会武功的人,丰沛一带自古就有不少人喜欢舞枪弄棒。一场血战眼看就要开始,互不服气的情绪越来越浓。快要到约定的当口,双方的大队书记坐着手扶拖拉机到场,商量好似地,嗷嗷叫地骂人,不是骂对方,是骂自家人,让自己大队的人都滚回去。他们用了一个最恰当的骂人理由:瞎屁不知!他们两人都说,树要皮人要脸,没脸没皮啊,也不抬头看看,两拃远的邻居,回去问问你爹去,昨晚有没有和人家的爹在一块喝酒!妈拉个巴子,都吃饱了撑的!散了散了!于是所有的人嘻嘻哈哈地走开拉倒。


其实所有的人都知道,那不是一场仇恨,只是一场娱乐,他们知道什么时候适可而止。乡野间有自己的游戏规则,那样一个空闲的无所事事的冬天,上了年纪的人可以蹲在墙根下晒半死不活的太阳,年少的人可以在坑里壕里砸冰摸鱼、敞着怀流着鼻涕毫无意义地满村子疯跑,精力旺盛的年轻人聚在一起干什么?他们要折腾出点事情才行,他们知道会有人收拾残局,他们知道收拾残局的人啥时候出场。而收拾残局的人也知道该怎样拿捏尺度,他不能出场过早,那样会败了大家的兴致;他也不能出来得过晚,那样会瞎了行市;他既要让所有的人兴致极高,血脉贲张,情绪激昂,激昂到忘了是一场游戏,也要让自己在所有的人面前威风凛凛,极有面子。奇怪的是,这样的娱乐事先没有任何排练,都是赤膊上阵,真刀真枪地干,一丝的娱乐失误,最终都会酿成血灾,可每一次的娱乐,都会恰到好处地收场。只是那一次的大场面,乡村记忆中并不多见。在我曾经的那个乡村,一直到今天都有人津津乐道当年球赛的场面与气势,言语间充满对一场格斗的怀念。


我并不是因为自己是那场事件的亲历者,才从不承认那是一场荒蛮的游戏。只是,我为乡野间曾经存在的这样一场娱乐心生悲凉,我那个蜗居在黄河漫滩里的村落,因为生存的悲苦,每个人连寻求生命快乐的手段都是那么贫穷和土腥味十足。他们坚忍地存在,自娱自乐。我想这样清贫的乡野文化,如何都该有一些文字的记载才是。


“痒痒末”听房


在我一切都还混混沌沌的时候,就跟在比我大得多的男人屁股后听房,看他们在那儿不怀好意地笑,窃窃地放荡地笑,非常高兴,十分兴奋,感觉自己也好像窥到了一个非常神秘的事件。有好几次我都因为表现得太过兴奋吭吭哧哧地笑出声来而遭到了他们那些人的驱逐,他们用手掐我,用脚踢我,把嘴贴在我的耳朵上让我滚开。


乡人实在没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城里人还可能花上五分一毛地去看个电影,偷偷地耍耍流氓拉拉手谈谈不要脸的恋爱,我们啥都没有。我们看电影都要慢慢等着公社电影放映队的到来,尽管这一次与上次还有大上次都是一个片子,但还是觉得过瘾,感觉这一个夜晚是有事干的,很充实。我喜欢两卷胶片的间隙,放映机前的电灯亮过所有人家的煤油灯,把所有的人照得都不由自主猴似地东张西望,那黑压压的人群,让人没有原因地高兴。如果能挤着站在放映机前的灯光下,人就会像鹅一样地伸长脖子望来望去,希望自己被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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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个,就是听说乡间评书。但说书也像放电影,不是时时有的。所以,饥渴常在。相较之下,听房虽不常有,但似乎可以让人兴奋更长的时间。所以,结婚就成了村里最令人期待的事件。不论老少,只要是平辈份,都可以去听,或站或蹲或躬腰,在新人的窗户下,老中青少,一直呆到下半夜。第二天,一对新人昨晚的表现就成了村人唯一的话题,他们要拿之前还有再之前的事件出来进行比对,尖叫、嘲笑、粗鲁地批判当事人新婚之夜的笨拙表现。当事人一个劲地撒烟,不说话,只笑。但也有不怕的,王拴柱结婚那天夜里,王拴柱的媳妇就在屋里对着窗外说:“眼热了吧,干急!没办法,眼热也是瞎眼热!”结果院子里、窗户下的人群一片欢腾,吹口哨,打呼哨,嗷嗷儿地狼叫个不停,半夜方兴尽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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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我们的节日。我们也跟在他们那些人后面起哄,他们笑我们也笑,他们尖叫我们也尖叫。有一次,宁五叫得太尖了,直了嗓子。结果宁三就踢了宁五一脚:“滚家去,你瞎嚎啥劲儿的!”可能那一脚太重了,宁五跳起来大骂哥哥,骂宁三烂眼子淌泪干眼热,咒宁三一辈子娶不上媳妇。“就是要急死你!”宁五大哭。所有的人于是大笑。


我们都是小蛋孩,小蛋孩不行。他们听房能听出许多花样来。常常,他们等待一场好戏是有根据的期待,那多半是白天偷偷在新婚的床上撒上“痒痒末”,就是法桐树的果毛毛,晚上新人宽衣休息就会弄得浑身瘙痒,难以忍受,那时候新媳妇就会对自己的男人抱怨不已,脾气不好的新媳妇还会劈头大骂,搧男人的头。这个时候,窗户下欢声雷动,口哨一个比一个吹得响。有时候是有人用舌头在糊窗户的报纸上添个窟窿,打着手电筒往里照,惊得屋里响起女人尖厉的叫声,窗户外却是一片哈哈大笑。有一回卜四太阳没下山就爬到人家新房的床下等着去了,偏偏这一回的小夫妻决心窗外的人不走不睡觉。双方熬着,反正外面还下着小雨,有本事就在外面等吧。结果卜四最先撑不住,睡着了,而且打起了呼噜,弄得屋里屋外都笑得直不起腰来。也有人在关键的时候往屋里吹一种烟雾,土法制作,不知道用些什么野料,反正吹进屋子会让屋里正忙活的人咳嗽不止。屋里人一狼狈,屋外的人就沸反盈天,拍腚,拍巴掌,笑得泪都流出来,肚子都疼了。但也有让听房人吃亏的时候,魏安全结婚的时候,两口子吃了饭,说了话,进了屋,静等听房的人来,知道窗户下很多人了,就动静很大地洗脚,外面的人非常兴奋地窃窃私语:“洗脚了洗脚了!”没料想人家突然隔着窗户就把洗脚水全泼倒在了听房人的头上、脸上、身上,院子里是一阵子的“呸呸呸”,屋子里响起控制不住的大笑。事后,我本家的四哥逢人便说,新媳妇的洗脚水不臭,有味着哩。反过来弄得魏安全感觉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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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们的表现让他们很生气。田鸭子就有一次,他那天莫名其妙地有些紧张,声音很大地在窗户下问我本家的四哥:“他们在做啥?”被我四哥一声不吭一脚踢开了,踢得田鸭子哇哇大叫,也让一场他们盼望的游戏戛然而止,气得四哥骂田鸭子:“滚到你娘怀里吃奶去!”那个时候我就有些明白,我们自以为是的存在其实是可有可无的,我们的距离太远,我们不需要他们需要,我们只是帮他们凑足了欢乐的人气,我们稚嫩的故意的夸张的尖叫只是让他们觉得更有意思。实际上,我们什么都不是。


但我们也是有收获的,我们在懵懂中无意间打发掉了时间最初的黑暗,把自己不自觉地浸淫在一个粗放的可怜的野性蛮劲四溢的娱乐空间里,这有利于我们茁壮成长。不然,我们无以安置的少年时光,如何在苍凉的故黄河的漫滩里走过?太阳每天那么长,风那么大,扬起的尘土漫天飞舞,月亮是那么亮,星星是那么密密麻麻,我们无所事事,只能游荡在一个空空荡荡的漫河滩里,怎么得了?幸亏有这些令人兴奋的游戏。听房,让那些无处安放的时间,无处安置的身体和灵魂,在无数这样的夜晚,找到温暖的归宿,让我们觉得生活有滋有味。


人人是贼


读高中时学贾谊的《论积贮疏》,文章上来就说“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等我弄懂了意思,一拍课桌,大喝一声:“太对了!”吓了老师同学一大跳。语文老师冲我大吼:“你有病啊?”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我这是多么有感而发的一句话,这是我十一年的语文课真正有收获的一句话。吃饱了,我怎么可能还会去偷!


我整个的少年时代就是一部偷盗野史。几乎所有空闲下来(基本都是空闲)的日子都是在偷盗中度过。不偷不行,不偷饿得慌。家里人多口粮少,自己得学会像鸡一样地挠食儿才能填饱肚子。哪里只有我,我生活的那个乡村,人人是贼。不然,也不能把那段光景称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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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我和年龄相差无几的一群爹娘不管的野孩子公然去偷生产队秋收后的空地瓜地和空胡萝卜地。人人手里有把小铲子,我们能在收获后空旷的被寒风冬雪折腾无数次的地里掘出当初落在地里的地瓜和胡萝卜。掘出来,有人当即在破袄袖子上擦巴擦巴就嘎嘣嘎嘣地吃了,凉啊生的谁还在乎这个。那个时候就是奇怪,宁愿粮食落在地里烂掉也不让人捡拾,所以大家伙就只有偷。别看村上的宁老头秋天在河套子里给我们说书,到了冬天,他除了照看生产队的牲口就是看收后的庄稼地。我们十几个整天活在旷野里的孩子狼似地分作五六个方向,齐刷刷地公然到地里刨找烂地瓜和冻胡萝卜。宁老头又不会天天蹲在旷野里喝西北风,常常是我们都在地里掘半天了他才杀猪一样大呼大叫着跑出来,嘴里骂着“王八羔子”驱赶我们。起初我们还哄地一声跑开,后来干脆不跑了,跑什么呀,反正老宁头只能追一个方向,他追过来时再说,要跑也在地里跑,边跑边找地瓜胡萝卜。有一次田鸭子干脆一动不动地让他来抓,对着他骂:老王八蛋!老宁头听后不怒反喜,停下脚,哈哈大笑起来。田鸭子不明就里,吃亏在哪里他不知道,被我们嘲笑了无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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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生产队可偷的另一样东西是路两旁沟两旁河两岸的柳树上枯掉的枝条,偷了回家给父母烧火做饭。那个时候家家都有铁钩子,把铁钩捆绑在长长的木棍上,扛上木棍,挎上筐篮就下地了。树也有人看,看树的那人远没有老宁头厚道,他抓到孩子要打的,我们都怕他,有时候弄了半天的柴禾就都被他劫去了。我们都知道,他并不交回队里,也是自己偷偷拿回了家。受了他侮辱的气,我们就揍他儿子,揍了很多次。后来他儿子一见他从外面往家拿柴禾,就从家里偷出来给我们,有些时候并不是我们的东西。次数多了,大家觉得没意思,就不再揍他儿子,也不再要他儿子东西,只是互相告诫眼要活,要及早发现这个可恶的人。


每年的五月中旬到秋收是生产队最头痛的一段日子,全生产队大人孩娃都偷庄稼,有啥偷啥。生产队长恨不能长出一头的眼来,好盯住队里的每一个人,尤其要看住妇女,还有像我们这种小蛋孩。小麦灌浆我们燎小麦,杏熟了吃杏,瓜熟了吃瓜,花生熟了烧花生,大豆熟了炸大豆,地瓜熟了烤地瓜……总之,凡是偷来就能下肚或是处理一下便能吃的,我们都要下手,毫不留情。瓜果不仅白天偷,夜里也偷。如我般大的屁孩夜里偷西瓜,从来都是赤条条地一丝不挂。进了瓜地,慢慢地滚动,让整个身子找瓜比两只手摸瓜快多了,而且光着身子也几乎就没了响声。我们从来不单个作案,都是四五个人一组,把瓜下下来,不用言语交流,一个身子接着一个身子把瓜就运出去了。万一发现了就跑,分不同的方向,但都齐齐向河里跑,扑扑腾腾跳进河里就没事了,半夜三更,谁愿意跳到河里抓几个偷瓜的小毛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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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识过一次偷瓜后的大场面。我所在的村子是我所在大队的七、八两队,隔条河是四队和五队的西瓜地。那年夏天雨下得异常稠,四队、五队的人为了防止七、八两队里的人偷瓜,不知从哪儿弄了一架土炮,成天价咣咣地朝天上放,他们放言说打死不偿命。这让村子上精力旺盛的年轻小伙子很生气,我知道他们在酝酿一次大行动,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天夜里,那个雨下得,搬天往下倒,雨声都让人心里哐哐地打鼓。被雨声震醒的我想,今儿夜里要是偷瓜准成。不想第二天早晨家中的锅屋里就有了八、九个大西瓜,原来二哥昨夜下去了。不仅我哥下去了,七、八两队有壮劳力的一家出一人,夜里趁雨把四、五两队的瓜地给摸了。人是踩水过的河,每人一条大麻袋,一人一麻袋西瓜再踩水运回来。我正想找个理由让爹开个瓜吃,九点来钟的光景吧,忽然二哥跑回家来,说搜瓜的来了,赶快藏起来!说完他自个儿就跑走了。爹二话没说,把五六个西瓜埋进了粪坑里。那时候生产队要积肥,每家都会在自家院子里挖一沤肥的土坑,平时把些烂菜叶子、涮锅水都倒到坑里。不一会儿来了一大帮人,中间还有两个带半自动步枪的,进门有人就喊,把瓜交出来!爹说,昨夜偷瓜了?我还不知道哩,爷们你找吧。一帮子人就像我在电影里看到的那样,翻箱倒柜一阵子折腾,把灶房里的三个西瓜拿走了。那一天,我光看运西瓜的了,整整从村上拉走二十平板车。到晚上吃瓜,我看着案板上切开的西瓜,嘟嘟囔囔地说:“粪坑瓜,能吃嘛……”被二哥兜头给了一巴掌。



冬天,全村的妇女劳力要到生产队的大仓库里摘棉花。在我们那儿,从地里收棉花叫拾,把棉花上沾扯的碎干棉叶子除掉叫摘(读“贼”)。这是生产队长最头疼的活。因为没有妇女不偷棉花的,尤其结过婚的女人。有的家庭,孩子的棉袄棉裤全靠冬天这个摘棉花的活。生产队长一眼看不见棉花就塞进裤裆里去了,那时候人的裤子都是大裆,一晌活下来,会偷的人走路都不利落。要是谁刚好有孩子吃奶,那真是福份,一晌要比人家多回去两趟,会惹得回家的路上遭人妒骂:真是有本事啊,你婆婆个脚连哪天生孩子都算计好。


那时候,我喜欢听说书,秋收后会满世界找说书的。有一晚从别村上听完说书回来,少有的一次不哼叽,看着一天的星星走路。人小,脚步轻,人可能没听见,我走着走着就到生产队大院门口了,忽听得呼蚩呼蚩的喘气声,一个高大的身影眨眼间到了面前。我吓一跳,毛骨悚然地尖叫一声——谁啊!半夜里小毛孩的尖声断喝把呼呼蚩蚩的走路人吓得连身上背的东西都摔在了地上,原来是队长夜里往家背地瓜。他一看是我,长出一口气,顺手给了我两个地瓜,说:“说出去揍死你!”我第二天就给爹说了,爹哼一声,根本没理我。


我金盆洗手的时间是在一九七九年,十二岁。原因是经选拔我须到离家十几里路外的公社驻地去读中学,生产队的田间地头从此就少了我晃来晃去的身影。但我的村庄人人是贼的历史直到一九八二年家家都有了一块田地才宣告结束,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村上仍时常响起满庄子骂大街的女人,原因是她家的母鸡下的一个蛋不知落在谁家鸡窝里了,要还的,没人搭腔于是就骂开了,有时候是因为他家地里的茄子被谁偷摘了一个,诸如此类。我对此抱宽容的态度,偶尔的伸手和那满庄子不顾形象地撒泼骂人只是潜意识里担心饿肚子嘛,就像书上说的,“仓廪实”才能“知礼节”。无论如何,把棉花掖在裤裆里的日子彻底不在了,谢天谢地。只是,一直到今天,我还是想不明白一个事,那个年代为何人人是贼人人又能泰然相处?就像老宁头,上午还满地里追赶我们这些小毛贼,下午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和我们东拉西扯。就像生产队长,他明明知道人人会偷也只是努力把眼睛睁大,尽量不让人得手而已。还有我的父亲,对子女管教极严,谁要是不经允许偷拿了家里的哪怕丁点儿东西,恐怕都会遭到他极严厉的打骂,可他明明知道二哥和我经常偷生产队里的东西,却从来不闻不问。还有村上的那些女人们,为得手可以不择手段,毫无顾忌。更为好玩的是,生产队长可以一边防着别人偷,一边自己又偷。人为何会把自己作贱到这个地步呢?


最后最响亮的声音


我的村庄这几年越来越寂静。能干活的人都出去了,剩一村子无声无息的风烛残年。他们佝偻着老榆树般的身子,很费劲儿地活动在乡村的土路上,偶尔会有孩子出现在他们身旁,但再没有往日的成群结队和大呼小叫,那种尘土飞扬的喧闹消停了,旋风一样惹得他们怒骂的顽劣从他们身边跑得无影无踪。这些老人的身形,几乎让一个村庄成了反复播放的黑白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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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村庄寂静的是不断有人走掉,不断有院子被搬空,不断有荒草在庭院里长出来。这些草长出来,站在那儿,寂寞地不知所措。我知道,那些走掉的人,一走就再不可能回来,虽然他们也象征性地在门上挂了一把锁,似乎在说可能还会在某一天回来,但所有的人包括他们自己都知道,这样的离开,是再不可能回到现在的庭院里。我能想象的是,一座座孤零零的院墙,直直地站了多年,终因无人居住,会或先或后地在一场风里或某个雨天轰然倒塌。没有人气撑着,风会把土墙的每一个缝隙慢慢掏大,雨水会肆意地把整个土墙泡透泡软,直到它们连一指头的筋道儿都没了,最后的那一股风或者一滴雨就让曾经坚硬的土墙瘫成了一堆泥。我看到许多院房的门洞上,蜘蛛把一张网织到最大。


这家不仅院墙没有了,但屋门也没了,居住在这个屋子里的人不知道去了哪里。 (2).jpg

这家不仅院墙没有了,但屋门也没了,居住在这个屋子里的人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知道,就像人有生就有死一样,一个村子一诞生就注定会被消灭,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这个村庄,很久以前有人决定在废旧的黄河漫滩里安营扎寨落地生根时,就埋下了一个疑问,它什么时候消失?尽管在它存在的过程中曾经人丁兴旺喧闹非常,但时间选择了它在今天开始凋败,所有的人便也就无能为力。我的先人从山西蜿蜒南移,一代一代,选择了一个地方又放弃了一个地方,数百上千年后至曾祖时开始落脚在这个村落里。此后近两百年的时间,家族人丁繁衍至百十余口,但短短十年的功夫,村里的族亲就剩下十余人。就像我曾祖最初的选择一样,他的后代陆续决定放弃这个村落搬到下一个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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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人们抛弃了乡村选择了城市。他们在城市的近郊,甚至决定在一片窝棚垃圾间栖身。他们穿行在城市的下水道里、垃圾站里、轰鸣的城市工地上。他们风霜雨雪里扫马路,掏垃圾,送牛奶,扛煤气,他们偷开黑车,在各式各样的工厂日夜工作。他们从一个工地到另一个工地,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在城市与城市之间拖儿带女飘来荡去,奔来奔去,身子被悬着,心被悬着。但他们宁愿漂泊,宁愿被悬着。他们决然地选择了放弃乡村。我的堂哥,七十五岁了,守在被掏空的村子里,大儿子与小儿子选择了上海,二儿子选择了县城,三儿子选择了徐州,唯一的女儿也在镇上安了家,他哪里也不去。在镇上安家的这个女儿,并无一技之长,但她的孩子要读书,早几年的撒点并校让她没有其他选择,她不得不放弃原来的田地原来的家,在镇上卖菜打短工艰难度日。在我堂哥的这个家庭,其他更小的一代在沪宁一线的各个城市里奋斗生存,他们多半读了各式各样的大学,接受或者其实没有接受真正的高等教育,在父母的支撑下最终怀揣了一纸接受了高等教育的证书,匆忙埋头在各式各样的公司里,没样装样,人前装酷背后痛苦地奔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苏锡常镇扬都有人在生活,一个个像不归的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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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没有成群结队的孩子从这样的土路上风一样跑过


只剩下一个渐渐老去的乡村。人真是很奇怪。1959年,全村所有的人家外出逃荒无一幸免,但到年底所有的家族最晚也在年三十的夜里归来,宁愿守候一个连饺子也吃不上的新年。要饭不是张嘴合嘴就能解决的事体,在那一年里,我的乡人有些永远倒在了要饭的路上,有些永远倒在了回家过年的路上。本村的宁家、王家、田家、魏家、卜家、赵家,当然还有张家,那一年里,都有因饥饿消丁减口的悲苦发生。1960年的春天,依然没有饭吃,但却再没有一个家庭走出这个村庄。所有的人都跑到漫河滩里吃柳芽啃树皮掘茅草根,树刚泛青,柳条刚吐芽,就被人毫不客气地吃掉,吃到最后,放眼望去,全是白花花的树干。七十岁的宁本善对着树苦叹:他们把你啃得太厉害了!你死了,他们明年啃啥?后来就奇怪得很,漫河滩长满了苦苦菜、荠菜、扫帚苗子、蒲公英。一说1960年的河套,老人都眼含感激的泪花:那野菜疯长啊,铺天盖地,吃了一茬又长一茬,吃了一茬再长一茬,吃的有多快长的就有多快。这些东西,拯救了一个村子。老人说,积德行善,苍天善报,老天爷有眼啊,不让咱村人饿死。那个时候,没有人想到过彻底离乡,走向更远的地方。现在,再不愁吃喝,但人却拉都拉不住,年轻人、壮年人还有他们的孩子,纷纷走向他们幻想中的城市。即便不离乡背井,也主动或被动地站在了城镇的街道上,怯怯地用拿惯了锄头的手从事各种各样的小买卖。有男孩子的家庭,毫不迟疑地在县城买了楼房。在这个视传宗接代为最大事体的乡村,如今如果没有一套县城的房子,无法完成使命。存在了数百年的村庄,一切都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


我站在村庄的夕阳里想,守候乡村柴门的人还能在夕阳里站多久?这些在夕阳中升起的炊烟还能袅袅多长时间?牛马驴的声音这些年早没有了,猪羊的声音渐弱,鸡鸭狗还能在乡村里晃来晃去走多长的路?每走一个老人,就带走一批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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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盘没有了。小巴狗上南山割荆条编簸篮的童谣彻底消失了。我的柳琴梆子戏,我的大鼓坠子,都没有了。我再难看到一群小蛋孩书包拍打着屁股泥猴般走在路上。我再难听到故黄河漫滩里突然窜起的粗犷苍凉的乡人野调。村子,呼呼啦啦一阵风似的就空了。那些高高低低的院墙,在风里雨里日光里寂寞地等待着自己轰然倒塌的某个时辰。它们等待的那个时辰,像极了老人守候乡村的身影。那些已被高高的荒草占领的零星院落,不知会不会还有兔子和刺猬。


我站在村庄里,有些茫然。那只卧在门前柴草堆里的黑狗看见我,摇了摇尾巴,待看清不是自己的主人就又把头埋下去,懒得再看我一眼。一只芦花大红公鸡从土墙的拐角处转了出来,看见我,站住,楞了一下,突然就扬起脖子叫了一声,很嘹亮。


这是我在自己曾经的乡村里听到的最响亮的声音。会是最后最响亮的声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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